朔州市民政局關于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的通知
各行業協會商會: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切實幫助市場主體減負紓困、激發活力,根據《山西省民政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回頭看"工作,持續強化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監管,深入清理取消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收費,全面規范行業協會商會合法合理收費?,F就清理整治事項強調如下:
(一)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
(二)不得只收取會費不提供服務,或者對會費所包含的基本服務項目重復收取費用;
(三)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機構多頭收取會費;
(四)不得采取"收費返成"等方式吸收會員、收取會費;
(五)不得利用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委托授權事項或者其他行政影響力違規收費;
(六)不得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
(七)不得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
(八)不得強制或誘導企業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考核評比、表彰、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活動;
(九)不得強制市場主體提供贊助、捐贈、訂購有關產品或刊物;
(十)不得以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贊助費;
(十一)不得以擔任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為名向會員收取除會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十二)未按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的,一律不得收取會費;
(十三)具有一定壟斷性和強制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要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十四)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要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按照公平、合法、誠實守信的原則確定收費標準。
各行業協會商會要對前半年的自查自糾工作進行"回頭看",確保所有收費項目應查盡查,所有發現的違法違規收費問題實現應改盡改。
朔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