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最新發布!關于2021招生入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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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市2021年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入學工作
三明市教育局發布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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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教育局,局屬有關中小學、幼兒園:
為進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務能力和共享水平,現就做好我市2021年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效增加學位供給
1.調整優化學校布局。各地要緊密結合當地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人口變化趨勢和城鎮化發展步伐,加強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學位需求摸底調查和預測研判,提前科學合理做好教育布局規劃。要圍繞化解老舊小區和新建樓盤學位供需矛盾突出、公辦幼兒學位不足等問題,及時謀劃應急補短板項目,切實回應人民群眾對“有學上”“上好學”的熱切期盼。
2.加大項目建設力度。各地要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建立領導掛包、倒排進度、專人負責制度,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目如期投入使用。要進一步規范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與使用管理,落實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政策要求,將小區配套幼兒園辦成公辦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斷增加學前教育資源總量。
3.拓展資源供給渠道。各地要遵循學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民辦并舉方針,鼓勵和支持有實力的國有企業及事業單位舉辦公辦園,在為本單位職工子女提供便利的同時,也為社會提供普惠服務。要加大普惠性民辦園扶持力度,擴大普惠性幼兒園覆蓋面,提高民辦幼兒園保教質量和辦園水平,滿足社會多層次入園需求。
二、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1.明確學校招生范圍。各地要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要求,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每一所學校招生范圍,并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穩定。因客觀條件變化需調整招生片區的,應啟動重大事項決策程序,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新舊片區變化要設置合理過渡期,給社會群眾留出預期時間。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在縣域范圍內招生,屬于市級審批的,經市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一般不實行全市范圍招生。
2.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地要根據核準的辦學規模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統籌編制并下達年度招生計劃,特別是要嚴格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存在大校額和臨界大班額占比高學校的招生計劃,在確保零增量基礎上,加快推進標準班額建設。各學校需嚴格按照批準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不得隨意突破招生計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特長生”等名義招生。
3.全面實施同步招生。各地要全面實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堅決杜絕提前和“掐尖”招生。所有學校招生報名時間不得早于5月份,具體招生時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所有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意向登記或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不得采用筆試或以免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勸返或變相勸返已錄取的學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對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4.深入推進陽光招生。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招生公開制度,通過教育行政部門門戶網站和當地主流媒體,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政策、具體辦法、咨詢電話、投訴信箱等,暢通社會反映問題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公開、公平、公正。要從方便人民群眾的角度出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積極推行無紙化入學報名,鼓勵借鑒三明市區小學非“三統一”人員子女積分入學做法,推動部門聯動和招生全流程線上辦理,并精簡不必要的入學證明材料,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5.落實學籍管理規定。各地要按照《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嚴格學籍管理,督促學校及時為新生建立、轉接學籍檔案,實現“人籍一致”。不得為不及齡或實際不在校等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建立學籍,對確實已達規定入學年齡,但因特殊原因暫無戶籍的新生,要規范申請建籍,應避免大量無身份證號學生申請建籍現象。要充分發揮學籍管理系統在遏制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大校額方面作用,嚴把轉入學關口,降低臨界大班額和大校額占比。要定期對學籍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對空掛學籍和問題學籍進行及時清理。
三、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1.促進隨遷子女公平入學。各地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要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開放,避免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實施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地方要合理設置積分條件,確保符合《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基本要求的隨遷子女應入盡入;隨遷子女轉學回戶籍所在地學校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學前教育階段要特別關注和重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入園問題,統一納入招生計劃,統籌幼兒園學位,積極創造條件保障入讀普惠性幼兒園。
2.保障殘疾群體教育權益。各地要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發揮當地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對殘疾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落實殘疾兒童教育安置,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方式組織入學。對重度殘疾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送教和遠程教育相結合方式實施送教上門,切實保障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夠接受合適的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在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因身體狀況需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按規定報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或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3.嚴格執行招生優待政策。各地要落實《中共三明市委辦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和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明委辦發明電〔2019〕39號)、《三明市教育局關于印發三明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的有關辦法>的通知》(明教函〔2020〕6號)等文件要求,優化細化入學程序,規范招收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臺胞子女等對象,不得隨意擴大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對象范圍。
四、強化招生過程管理
1.加強政策宣傳。各地要拓展政策宣傳渠道,提高招生入學政策知曉率,尤其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節點,要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問題耐心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及時化解矛盾。要大力宣傳科學教育理念和基礎教育“總校制”辦學改革成效,引導家長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
2.健全應急機制。各地要針對往年易發問題,會同相關部門健全協調機制,加強部門會商,制定招生入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出現問題苗頭要及時處理,防止積小成大。問題出現時,要第一時間報告、協商、處理,維護社會穩定。要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招生工作責任人和聯系電話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3.嚴肅監督問責。各地要嚴格落實國家和省上有關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加強學前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監督,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信訪投訴,嚴肅查處頂風違紀招生及亂收費行為,提高違規招生治理和防控能力。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轄區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請各地認真研究制定2021年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方案,并在秋季開學后兩周內,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專項檢查。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工作聯系人名單(見附件)于7月15日前報送市教育局備案。招生工作專項檢查情況匯報(含招生政策執行情況、信息公開情況、存在困難問題和下步措施建議等)于9月20日前報送市教育局初等與幼兒教育科,聯系人:肖海燕,聯系電話:8223041,電子郵箱:cjk8223041@163.com。
三明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
來源:三明市教育局
新媒體編輯:李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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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聚焦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