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高6000元!三明市教育人才可申請這項福利
各縣(市、區)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屬中小學校:
根據《三明市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推進“2+3+N”人才專項行動方案》(明委人才〔2022〕1號)精神,現將《三明市教育人才生活補助發放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三明市教育人才生活補助發放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快我市教育人才集聚,根據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三明市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推進“2+3+N”人才專項行動方案》(明委人才〔2022〕1號),特制定本細則。
No.1補助對象
新引進到我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教研教學一線,符合教育緊缺急需學科師范類畢業生,且承諾在明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省級以上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不含省、市級公費師范生)。
No.2補助標準
對教育部6所直屬師范大學(見附件2)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分別給予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每人每月6000元、4000元、3000元;對福建師范大學等全國省屬重點師范類高等院校(見附件2)的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生,分別給予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對符合教育緊缺急需專業重點學科的其他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分別給予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
No.3補助年限
根據人才履約情況,分5年發放補助。
No.4發放程序
(一)申報:由人才引進單位在“三明市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https://rcfw.smiid.cn/)上填報,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
1.《三明市教育人才生活補助申請表》;
2.引進人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3.引進人才聘用合同復印件;
4.引進人才身份證復印件;
5.引進人才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學信網、學位網證明(國(境)外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以上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人才所在單位公章。
人才生活補助由人才所在單位于每年12月統一申報,根據人才在引進單位所在地繳納養老保險時間計算實際工作月份后核定補助金額。
(二)初審:人才引進單位所在地人才服務窗口對申報材料完整性進行初步審核,并對申報對象是否符合政策支持條件提出初步意見;對不符合,或材料不完整的,填寫初審意見并退回引進單位。辦理期限為5個工作日。
(三)審核:同級編制部門、人社部門、教育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期限為5個工作日。
(四)復核:市教育局匯總相關部門審核意見后進行復核,復核期限為5個工作日。
(五)公示:對復核通過人選,由人才引進單位在本單位內進行公示、同級教育部門在官網或政府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發放:公示無異議的,由同級教育部門負責向同級人才辦、財政申請補助資金,并在收到補助資金后,及時審核并將補助資金撥付給人才引進單位。人才引進單位收到補助資金后,應及時將補助資金發放給享受對象。
No.5其他事項
(一)補助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即市本級所屬申報單位的補助資金由市財政負責,縣(市、區)所屬申報單位的補助資金由縣(市、區)財政負責。
(二)人才補助申報過程中,出現漏報、錯報、遲報等導致的后果由申報單位承擔。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報同級人才辦批準,取消后續人才生活補助并全額退回已申領補助,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本人和相關單位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
1.未服務滿五年提出解約等違反聘用合同規定條款的;
2.有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等情形的;
3.有違法行為的;
4.市委人才辦認定的其他違規行為。
(三)本細則由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來源:三明市教育局